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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人杰案的五点想不通
2008-11-20 07:55:1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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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04年10月的媒体报道中,我们看到如下消息:“今年8月,苏州世遗会结束后不久,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“双规”。(人民网http://www.people.com.cn/GB/paper447/13258/1188902.html) 4年后的2008年10月,我们看到如下的新闻:“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,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”,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1年至2004年间,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收受贿赂款,“共计人民币1.0867亿元、港币5万元、美元4000元。”报道还说,“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,经过缜密细致审查,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。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,判处其死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(《江苏省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 一审被判死刑》,《扬子晚报》2008年10月24。 贪官污吏的报道天天有,早已引不起鄙人的兴趣,中国早已到了“某官不贪”是新闻的时代;况且,比姜人杰大的贪官有的是,前几天有大大法官(正部级?)黄松有被双规(见于网络,当不是诽谤),同一天的报纸就报道了部级贪官朱志刚被双规,坊间所传的贪官级别要比公开的高了去了。但是姜人杰这一“死”了四年的老虎还是引起了我的思考。想来想去,有些事情想不明白,我不明白的问题有以下几个: 1、民主问题。苏州市人民选举出来的副市长,苏州市人民只在报纸看到豆腐干大小的消息,人大没有对人民作任何交待。我不明白是不是符合民主原则? 2、关于双规。双规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什么?这可是剥夺公民自由权和行为。请不要以为我为贪官说话,我是为法律说话。 3、程序问题。2004年8月被双规,不知何时转入侦查起诉程序?到2006年3月提起公诉,是不是符合程序?同样,2006年提起公诉,到2008年的“日前”宣判,是不是构成超期羁押? 4、公开性问题。姜人杰案人们见诸媒体的只有前述两件,什么时候开庭审判、重要犯罪事实等待,我们一无所知,不知道这是不是符合“政务公开”、“阳光政府”原则? 5、公开好还是不公开好?我觉得是公开好。就拿姜案来说,由于不公开,坊间说什么的都有。有的说姜已经自杀,有的说许多人盼姜死,几个月前就有谣传姜已被判死,有的说姜咬出了什么人,有的说还有更大的“鱼”在里头,有人“投鼠忌器”,有的说,苏州市机关将姜案的一审判决列入保密范围,有敢违反者严惩等等,不一而足。智者云,“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”,不知道我们的管理者出于什么心态不用这“免费”的消毒剂? 细心的朋友还可以发现许多想不通的问题,就此打住吧!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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